天津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再次被天津市人民政府认定为2010年至2011年天津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同时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2010年至2011年度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2013年4月17日上午,静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艳忠、工商静海分局局长陈继江、副局长王丹等一行六人在我公司举行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授牌仪式。董事长、总经理刘炳岭、党委书记于广州及在家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业务科负责人参加了授牌仪式。
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是我公司获得的最高奖项,是诸多企业追求的梦想,是企业社会信誉和社会知名度的自我提升,也是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不断升华。自2007年以来,我公司连续获得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得以于总公司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源以于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古人云:诚开金石、信步天下,人无信不立,企业无信难存,愿新宇公司栽好诚信这棵梧桐树,全面提升和夯实企业信用管理,在做强企业、关爱员工、贡献社会的企业宗旨指引下,为静海的发展企业的壮大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3年5月